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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类别不全 维权资质缺失
现阶段,商品类型不断增多,商标注册分类进一步细化。实践中,商标案件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争议,即商标权利人投诉的侵权商品是否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类别范畴内。
2案情迂回复杂 浪费行政资源
近年来,随着大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商标侵权类投诉和举报数量大幅增长。在这其中,也存在不少目的不纯的投诉和举报。
现实中,与以上案件类似的情形不在少数,这些行为极大浪费工商部门的行政资源。现阶段,工商部门对这种非维权类投诉还没有相应的限制和惩处机制,使得此类投诉几乎毫无成本可言,甚至逐渐成为某些经营者常用的商业手段。
小编认为,为保证行政资源得到合理合法使用,工商部门应对滥用行政资源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杜绝使自身成为经营者牟利工具的可能性。
3涉案品类繁多 商品数量较少
在以往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被侵权商标往往是行业内知名度很高、处于拔尖状态的商标。然而,现在被侵权商标呈现出多样化、分散化的特点。
在丰台区,随着疏解整治促提升政策的持续发力、商标权利人对侵权行为人追责力度的加大、店面和仓库租金的提升、相关客户群体的迁离以及违法风险的增加,过去那种在商标侵权案件查处过程中可以从店面和库房中查获大量涉案商品的情形已经难得一见,取而代之的是涉案商品在数量上的急剧减少。
结合新形势下商标侵权案件出现的这个新特点,笔者认为,如果在案件的处罚裁量中,除了考虑涉案商品货值和数量外,还将涉案商品的种类也考虑进去,会更有利于制约此类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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